第22章 七濑升荣

  酒过三旬,虽然没有菜过五味,只是一些简单的花生米和水果而已。宥天还是觉得心情是轻松的。林宇超依旧抱着吉他,边喝酒边信手弹弄着一些小曲子。他真是吉他不离手的男孩子。吉他,或者说是音乐,是他心里神圣的图腾。具有慰藉和疗伤的意义。像相濡以沫的伴侣。又因为没有生命而从不会背叛。声色酒色中,宥天沉醉的喝着听着,才想起来打算静静地端详下林宇超。

  他不是高大的男人,坐下来更不会显得魁梧,反而显得更清瘦,宥天想。头上是特意的剪成长短不一,很有层次感的刘海,长长的鬓角。浓眉,眼睛不大却神采奕奕。一副没有镜片的黑色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骨上。有很干净整洁的胡须,血色不浓郁的嘴唇。笑起来,甚至还会有两个淡淡的酒窝。宥天也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了,就是很漂亮。他的穿着也很时尚不落俗。宥天仔细的观察他那双手。对于玩音乐玩吉他的人,像生命一样珍贵的手,修长,白皙。宥天喜欢手大的男生,那些大手仿佛总是会有莫名的安全感,像他的大哥李思远。眼色凝固在林宇超左手腕上那颜色已经暗红的同心结上,看来他是戴了许久了,宥天想着。

  “宇超,你为什么喜欢狼呢?”宥天淡淡的口吻,仿佛是怕玷污了如此美妙的吉他乐曲。

  “因为《狼图腾》。你看过的吧?”接着又说“我喜欢狼的气质。对我有种莫名的吸引力。团结,智慧,坚强,忍耐,毅力……很多很多让我叹服的气质。尤其是狼性里,面对危难自杀式地拼搏,很触动我的心。加上圣洁飘逸的雪花,所以乐队的名字和队歌就都叫‘雪狼’了。”

  “这书我看过。我也很喜欢。中国当代小说难得的佳作。每次看的时候,我都会想起王维的‘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’。我还记得刚看的时候,心里莫名的有种悸动,很想亲自去见识一下那美丽的内蒙古大草原和那彪悍的斗士——内蒙古草原狼。可看到小说的结尾,又有种‘旧时王谢堂前燕,飞入寻常百姓家’的沧海桑田的落寞。想必现在的草原早已经今非昔比了吧。宇超,再弹下《雪狼》好吧?”

  林宇超点点头,弹唱了起来。老三的贝斯附和,老四的鼓在排练厅,只好拿手轻轻地跟着打起拍子。宥天很仔细地听。其实当宇超提起“雪狼”两个字时,他的第一反应就是那些内蒙古野性十足的战士,《狼图腾》所描述的那些骁勇善战的草原狼。没想到,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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